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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文化】殡葬礼仪的社会意义

殡葬活动通常是由一系列的殡葬礼仪包装起来的,人们是用异于对待生者的礼仪来对待死者的,并用一定的“程序”或“仪式”将死者的灵魂送到“另一个世界”去,从原始人的治丧开始就是如此。

殡葬活动最早是原始时代氏族内部“自助式”的,即原始人自己办理去世氏族成员的丧事。农业定居时代,有人去世了,其家庭、家族的成员,姻亲的成员,村子里的人们就来参与办理丧事,此称为“自助一互助式”。随着城市的产生,尤其是近代大城市的出现,殡葬服务业产生,并且规模愈来愈大,殡葬活动成了“商业式”。

由于对商业利润的追逐,殡葬礼仪的复杂化获得了一个强有力的推手,商家用各种“文化”包裹布包装他们“开发”出来的所谓“殡葬礼仪”,诉说其“重要意义”。如今,即便是中国很多的农村,殡葬活动的商业化程度都已经相当高了。同时,历代国家为了政治的需要,也在制定繁琐的殡葬礼仪。于是,殡葬礼仪中所包含的内容就越来越丰富了。人类心理的、宗教的、家族的、民俗的、商业的、国家政治的等,各种因素综合作用,就逐渐形成了一个时代的、或一个民族的、或某一宗教的殡葬礼仪,构成为各时代民俗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中国民俗生活中,婚、丧、节(逢年过节)、寿(做寿)是四大类民俗活动,既有热闹的活动内容,又都伴随着一定的礼仪规范,而殡葬礼仪(丧礼)则是最为丰富、影响最为深远的一类民俗礼仪。

殡葬礼仪的社会意义(或作用)大体上在于:第一,营造治丧气氛。一定的民俗活动内容配上一定的礼仪形式,一定的礼仪形式表达一定的内容,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保证内容。比如,“治丧”与“治喜”的形式不同,礼仪的气氛就截然不同,如果取消了一切殡葬礼仪,就什么气氛也没有了,什么文化也没有了,剩下了纯粹的处理尸体。中国传统丧事用白色,设置灵堂、哭灵、奠祭、唱祭、出殡等,就都有营造丧事气氛的含义。中国传统丧事的气氛一般是很沉闷的,有的甚至令人喘不过气来。第二,完成人生之节。文化学家认为,人生是由一个一个的“节”组成的。比如:平安出生、幼年父母关爱、上学成长、青年工作、成家立业、养儿育女、中年享受人生、老年儿孙绕膝、寿终正寝。人生的每一阶段的“节”,都会有相应的仪式彰显这个“节”,并帮助通过这一个“节”。我们称为“人生之节”的模式。当死亡来临时,小殓、沐浴、遗体化妆与修复等,都是在装饰死者,准备其远行;再给一个体面的仪式,就相当于宣布“此人已死了”。这样,亲属们就给去世的父祖辈完成了人生的最后一个“节”。按中国人的理解,死者该有的享受、程序应该给予死者,如果缺乏相应的殡葬礼仪,亲属们会觉得人生“不完整”,“对不住”死者,会有遗憾。有时,当中年人死亡时,亲属们觉得其人生“不完满”,因为后面还有很多“享受”没有获得,他们会替死者“惋惜”当经济条件允许时,通常会以加倍的殡葬礼仪来“补偿”死者。第三,抒发悲痛。殡葬礼仪设置了一定的仪节,并有一定的时间规定(如三、五、七天或四十九天不等),这就给亲人提供了一个抒发悲痛的机会,这同时也是一个心理上的过渡期。如通过停柩等待期(“殡”)、守灵、举行一定的悼念形式,使亲属接受亲人“已死亡”的事实,并逐步从丧亲之痛和慌乱中摆脱出来,重新走向新生活。停柩、守灵、仪式都具有这一功能,守灵还是孝子贤孙静坐思过、反省自我的时刻。第四,致敬示爱。死者对我们有养育之恩(如父母),或大有益于团体和社会(如杰出者),或与周边人群相处甚睦(如善人),现在去世了,生者通过一定的殡葬礼仪表达对去世者的诸如感恩、怀念、内疚、赎罪、崇拜等复杂的感情。对去世父母有“报恩”之义,因为自己欠着他(她)们的养育之情、教导之义,亲友的吊唁则表达对死者的社会性尊敬。中国人历来视殡葬为“人生的最后一次消费”,因而,要给去世父母或祖辈以足够的“消费”乃至排场,借此给他们以“尊严”,表达自己的“孝心”。同时,在中国社会,如果亲朋邻里的尊长去世而不去吊唁(并赠一定的礼金礼物),又没有正当的理由,双方的关系一般会就此断绝。人们认为这是在奉献自己的尊敬和爱戴,遵循的是“事死如事生”的原则,即活着如何侍奉、死了就如何对待,甚至要超过。比如,殡葬礼仪中的披麻戴孝、祭品、奠酒、奠礼仪式、守灵、向死者磕头、向吊唁者磕头等,就包含有这些感情。殡葬活动正是依赖这些礼仪形式将人们联系起来的,就像清明节将同一祖先的后人们联系起来一样。第五,趋福避祸。在中国人的理解中,人由身体与灵魂两部分组成,死后灵魂就成了鬼魂,丧事办完了,鬼魂就升格为神灵。中国人恐惧鬼魂,并不恐惧神灵。对鬼魂的恐惧主要在丧期。生者会以为,死者的鬼魂就在附近四周游荡,正在关注着自己,如果以前冒犯过死者,这一恐惧就会达到非常严重的程度。文化史家说,原始人正是为了平息死者的“愤怒”,才制定了繁多的礼仪,向死者上供,以求得死者的谅解或保佑。即便现代人的殡葬礼仪中也深深地包含了这一因素,生者以繁琐的礼仪、丰富的供品、虔诚的态度奠祭死者,其中包含着“贿赂”鬼魂的用心。因而,殡葬礼仪可视为生者与死者之间的一种文化契约。很多地方有出殡时砸碎一个碗的风俗。这也是在与鬼魂打交道,其用意大约在打发鬼魂“出门”,给一个碗去“阴间吃饭”用,以后“别再来”的意思。第六,社会教化。各民族的殡葬礼仪中都包含着社会主流意识形态所倡导的对生者的教化,中国传统的殡葬礼仪是以儒家“孝文化”、“忠文化”为经线编织起来的,旨在培养孝子忠臣。比如,在殡葬礼仪中,孝子贤孙对亡故尊长的三跪九叩首、跪三叩首,守灵,对为国捐躯者荫及子孙等,都是在倡导孝道和忠道。总之,殡葬活动及其礼仪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包含了社会的各个方面因素,单从某一个方面是说不清楚的。上述主要是以中国传统的殡葬礼仪为讨论对象的,而且,这些社会意义仅就存在判断而言,并未涉及到它的良性与非良性的价值判断。其他民族或宗教的殡葬礼仪的社会意义,可能没有中国传统的那么复杂,但其基本精神则是大同小异。
殡葬礼仪是围绕死者设定的,但死者已经没有了感觉及是非判断能力,因而实际上是生者借着死者为“中介”在进行着自己的活动,即生者在满足自己的某些心理需求、感情寄托,抒发生者的某些祈求和愿望。


(来源:《殡葬礼仪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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